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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因新冠疫情引发的“三农”法律问题及专业意见
2020年04月09日  

问题1.城市租用商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租金如何缴纳?

答:疫情防控期间影响租赁的房屋不能使用的,作为经营性用房的承租人,可以“情势变更”的相关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向出租人提出酌情减、免租金的书面申请,出租人同意的,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出租人不同意的,承租人应当先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同时明确书面申明保留通过司法途径变更合同的权利,再通过仲裁或诉讼提出变更合同、减免租金,最终应以裁决或判决内容为准。

问题2.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他人感染,如何承担责任?

答: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他人感染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除此之外,还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拒绝接受强制隔离或者治疗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较轻的,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处理。同时,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问题3.对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有关政府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行为,有哪些法律责任?

答:《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问题4.散布关于疫情的不实信息,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散布关于疫情的不实信息可能会承担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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