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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通知
2009年11月30日 教务处 

各部系、教研室:

我院数控加工专业被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的技工院校之一,为了配合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开发技术规程》文件下发,希望各系部认真组织好教师学习,并以此为契机,以推动我院一体化教学的改革进一步深化。

 

附件一: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附件二: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开发技术规程

教务处

2009.11.28

附件一:

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国新型工业化对技能人才的要求,加大技工院校教学改革力度,建立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理论教学与技能操作融合贯通的课程体系,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技能人才规模化培养,探索中国特色的技工教育改革与发展之路。

二、工作目标

在全国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通过两年努力,开发完成技工院校若干主体专业一体化课程体系,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符合企业生产需要的现代技工教育新教学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体化课程是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典型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设计课程体系和内容,按照工作过程的顺序和学生自主学习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并安排教学活动,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通合一、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对接合一、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学做合一。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课程定位与方向、课程内容与要求、教学过程与评价等都要突出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养,注重培养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尤其是要结合各专业特点,寓思想道德教育于各专业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之中,进一步突出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的培养。

(二)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要围绕典型工作任务确定课程目标,选择课程内容,制定专业教学计划,构建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更加注重课程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三)以学生为中心。构建有效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自我管理的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突出学以致用,在学习中体验工作的责任和经验,在工作中学习知识和技能,加快实现从学生到劳动者的角色转换。

四、主要内容

(一)开发制定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依据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基本原则,设计一体化的专业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案,开发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知识学习与技能训练相结合的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统一规范专业课程名称、培养

目标、职业能力要求、课程结构与内容、教学安排和教学保障条件等。

(二)组织开发一体化课程教材。创新教材编写模式,打破学科体系,编写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融合的教材和教辅材料,依据劳动者的职业特征、职业成长规律和典型工作任务设计教材教学单元,力争实现工作过程导向的教学模式,实现理论知识与技能训练的有机结合。

(三)探索建设一体化课程教学场地。要打破理论课与实训课授课地点分离的传统模式,建设既能满足理论教学,又能具备技能训练的一体化教学场地,将传统理论教学教室和实训场地合一,力争创设真实的工作环境,实现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融合进行,为学生提供体验实际工作过程的学习条件。

(四)加强建设一体化课程师资队伍。要加快培养既能讲授理论知识课,又能指导技能训练和生产实习的一体化课程教师。要注重在一体化课程开发试验过程中,促进教师更新教学观念、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教师企业实践能力、一体化课程开发能力,逐步形成一支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示范性强的优秀一体化课程教学团队。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我部成立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牵头,部教材办公室、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参加,负责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同时,成立由资深职业教育培训专家、行业企业专家和技工院校优秀教师组成的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专家工作组,负责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专业指导和技术咨询。

各试点院校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下同)部门要高度重视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并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充分发挥教专业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教学保障。各试点院校要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制度,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探索将企业厂房、设备、技术、资金和师资引进学校,实现教学与生产同步,实习与就业联体。鼓励试点院校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和科技攻关。要推动以工学结合为核心的教学制度改革,配合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可将课程分解量化为学分,学生按照学分规定自主学习,累计学分。允许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要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校教学和教师管理的配套措施,制定促进一体化课程教师队伍建设的奖励办法,鼓励教职员工积极参与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

(三)政策扶持。各试点院校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积极为试点院校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要结合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一体化课程教学技能考评工作方案,通过开展课程认证和过程化考核,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与试点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工作的衔接。各试点院校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日常教学的管理,可组织校外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对试点院校的教学过程进行检查和督导。对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院校,其专业课程经我部会同试点院校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评审后,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可视同为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职业和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经费支持。我部对试点院校开展的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各试点院校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争取多种资金渠道,充分利用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项目类资金,切实加大经费投入,支持和推进试点院校教学改革工作。各试点院校要配套一定数额的试点经费,确保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

六、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097月-9月)。召开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会;制定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开发技术规程,并进行相关技术培训。

(二)课程开发阶段(20099月-20109月)。各试点院校依据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开发技术规程,组织开发试点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教材及其辅助教学材料。

(三)课程试验阶段(20109月-20117月)。各试点院校对开发完成的一体化课程体系成果进行教学试验,修改和完善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教材及其辅助教学材料。

(四)课程验收阶段(20118月)。组织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试点检查评估工作;审定和颁布一体化课程标准;总结试点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推广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附件二:

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开发技术规程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86号)精神,推动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技能人才培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了《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开发技术规程》,明确了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开发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结构内容和开发程序。该技术规程是规范和指导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开发的技术性文件。

一、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

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对某一专业一体化课程的专业概况、职业能力、培养方案、教学内容、教学条件和评价督导的规范性要求。它是技工院校开展一体化教学专业建设、专业教学和进行教学评价的基本依据。

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组织编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施行。

二、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开发的指导思想

围绕新型工业化对技能人才的要求,改革技工院校教学体系,构建以就业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学生为中心,以工作任务为载体,以能力为本位,以岗位需要和职业标准为依据,理论教学与技能操作融合贯通的技工教育新课程,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求,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一)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突出能力培养。学生的培养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

(二)以职业生涯发展为目标,明确专业定位。专业定位要立足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突出学以致用,并给学生提供多种选择方向,使学生个性发展与工作岗位需要相一致,为学生的职业生涯和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三)以职业活动为核心,确定课程设置。课程设置要与职业活动紧密关联,打破“三段式”与“学科本位”的课程模式,摆脱学科课程的思想束缚,以国家职业标准为基础,围绕职业活动中每项工作任务的技能和知识点,设置课程和构建课程体系,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体现学中干、干中学,实现从学习者到工作者的角色转换。

(四)以工作任务为载体,设计课程内容。课程内容要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的逻辑关系进行设计,体现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要依据职业能力,整合相应的知识、技能及素养,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注重在职业情境中能力的养成,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同时,课程内容要反映专业领域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

(五)以学生为中心,实施模块教学。教学活动要以学生为中心、以模块教学形式进行设计和组织。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内容,构建工作任务与知识、技能紧密关联的教学单元模块,为学生提供体验完整工作过程的模块式课程体系。优化模块教学内容,实现情境教学,融合课堂教学、动手实操和模拟实验于一体。模块与模块之间要层层递进、相互支撑。

三、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开发的基本原则

(一)先进性原则。要突出该专业当前先进的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及发展趋势,体现职业与技工教育的发展趋势。同时,兼顾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域差异。各项要求既有前瞻性,又有现实性。

(二)职业性原则。以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活动所需能力为依据,充分体现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相融合的教学理念,反映技工教育特色和一体化教学改革的整体水平,兼顾学生职业生涯发展需要,科学安排教学内容。

(三)规范性原则。所用技术术语、文字符号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约定俗成”表述,内容、结构、格式、表达形式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文字表达要准确、规范,层次要清晰,逻辑要严密。

(四)可操作性原则。要全面客观反映专业课程现状,尊重技工院校办学现状和技工教育规律,适应学生和企业岗位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学校的专业教学改革,并与职业标准相结合。力求各项内容和要求清晰明确,尽可能具体化、可度量、可检验。

四、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的结构和内容

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主要包括专业概况、职业能力、培养方案、教学内容、教学条件和评价督导等部分(见附件1、附件2)。其中,职业能力、培养方案和教学内容是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的主体部分。

(一)专业概况:指本专业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培养目标和就业领域、专业方向及对应职业资格、学制年限及职业资格等级。

上述各项内容原则上按照《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目录》中没有涉及的专业,参照《目录》格式和具体要求进行表述。

(二)职业能力:指本专业毕业生从事相关职业(岗位)实际工作所应具备的能力。主要包括通用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1.通用职业素质:指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潜质。主要包括:职业道德、学习能力、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数字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及本职业对受训者生理和心理的基本要求。

2.专业能力:指从事本专业工作所应具备的技能及相应的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应根据职业活动及岗位的要求进行概括。

职业能力依照《目录》的格式表述,一般用动宾结构。如,“能××××”。

(三)培养方案:指根据职业能力要求制定的专业课程和教学实施计划。主要包括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

1.课程设置:指根据某一专业的职业能力要求和专业教学基本规律构建的专业课程体系。课程设置的编写主要包括每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工作任务(教学任务)及相应的职业能力。

2.教学安排:指按照本专业教学基本规律及技工院校教学基本情况进行的教学组织设计。教学安排的编写主要包括课程教学顺序和学时规定。

(四)教学内容:指依据培养方案确定的若干课程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类别。

1.公共课程:指德育、语文、英语、计算机等满足技工院校学生基本素质培养的课程,应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

2.专业课程:专业课程指满足某一专业学习的内容,它是学生掌握职业技能、获取职业资格、奠定职业能力发展基础的主要途径。

专业课程的核心部分是技工院校课程体系中经过“一体化”整合后的课程。其教学内容编写主要包括各课程的教学单元(子单元)。

教学单元(子单元):指根据企业的工作任务,为实现本课程教学目标而设计的教学单元群(较复杂的教学单元还可划分为若干子单元。每个教学单元(子单元)主要包括教学要求、能力要求、学时安排、设备要求和教学建议。标准编写要求如下:

1)教学要求:本教学单元对应的教学目的要求。

2)能力要求:本教学单元对应的职业能力要求。

3)学时安排:本教学单元教学内容的学时安排。

4)设备要求:本教学单元教学所需的具体设备及工具。

5)教学建议:指对教学组织、教学方法、教学活动设计、教学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专业课程还包括满足某一专业或专业群学习的共性专业知识基础课程。对这类课程教学内容安排的基本原则如下:

1)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按照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教学规律,对学科式专业基础课程进行科学合理的整合。

2)教学内容安排应满足技能训练需要,以够用为原则,兼顾发展。

3)教学内容呈现方式应贴近生产生活实践,根据所授知识的特点,尽可能设计课堂实验和实践活动,并充分利用现代数字化教学手段,将抽象的理论知识形象化,体现“做中学、教中练”。

(五)教学条件:指完成一体化课程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要求。主要包括教学装备、教学场地、教师资质、配套教材等。

1.实训装备:指完成本专业教学内容所必备的主要设备、工具,包括人均装备占有量及装备状况。

2.教学场地:指既能满足理论教学,又能进行技能训练的专业教室、工作室、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包括人均占有的实习工位数量及场地条件。

3.教师资质:既讲授理论知识课,又指导技能训练和生产实习的一体化教师或教学团队。主要包括教师的教育水平、本专业理论及实训的从教年限、技术职称、职业资格、任教资格及能力要求。

4.配套教材:(略)。

(六)评价督导:指为保证教学质量,对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的监督、指导、控制和教学效果检查等工作。

督导与评价是保证一体化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督导侧重于一体化教学过程的监控,评价侧重于一体化教学结果的检测。督导与评价的对象包括教学条件(师资、教材、场地、设备)和课程(教学文件、教学资料、教学过程、教学效果),分为学校内部评价督导和学校外部评价督导两个方面,以保证评价督导的客观、全面、有效(见附件3)。

1.内部评价督导:内部评价督导由学校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主要目的是随时获得信息反馈、调整教学资源、完善教学机制、评价教学质量、考核教师绩效。内部评价督导的内容、标准及形式可参考附件4推荐的表格,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2.外部评价督导:外部评价督导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主要目的是监控学校运行、督查教学问题、规范教学方向、评估教学质量、指导科学办学。外部评价督导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的开发程序

制定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可参照以下程序进行(见附件5):

(一)成立专家工作组

专家工作组可由715人组成,主要包括教学、企业生产一线、从事方法研究等方面的专家。专家组应确定组长和主笔人。

(二)信息搜集与处理

1.开展企业调研。通过对企业全面的调研,了解和掌握企业的人才结构现状、人才需求状况和岗位对员工能力的要求、现有课程实施后的反馈信息以及毕业生就业状况等。

2.进行职业分析。根据企业调研获取的信息,对工作对象、工作岗位、工作过程、工作要求等进行分析,概括和提炼从事本专业应具有的职业能力。

(三)课程开发

1.进行课程体系研发。根据职业能力的特点和类型及专业教学规律,并在教学可操作性的基础上构建本专业课程体系。

2.进行课程内容设计。依据职业能力和相应的工作任务的类别,确定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设计贴近企业生产实际的学习“情境”。

3.教学方法设计。依据工作任务要求和课程内容要求设计相关教学方法,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通合一。

(四)编写初稿

根据课程开发的研究成果和专业教学规律,并按照本规程的具体编写要求,起草课程标准初稿。

(五)征求意见

标准初稿在企业、行业和技工院校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根据需要,本过程可经过多次反复。

(六)组织审定

送审稿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组织业内权威专家和人员进行终审。

(七)颁布施行

根据终审意见进行完善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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