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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操行分考核实施办法
2015年03月20日 学生工作处 

学生操行分考核实施办法

 

学生操行表现是学生基本素质的重要方面。为培养学生高尚的情操和严谨的作风,增强学生的学习意识和安全意识,规范学生的言行举止,提升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强化学生管理,促使《学生行为规范》的全面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1、每个学生每学期的操行基准分为85分。

2、每个学生一张操行评分表,全班装订成册,平时放在班主任处,供考核记录。

3、学生操行考核分为若干项目,班主任根据平时表现进行加分或减分。

4、日常学生操行分数的考核由班主任组织班委会评定。

5、班主任须每月向学生公布一次学生操行加分或减分情况。

6、每学期末,班主任填写班级《学生操行成绩表》和《班级学生操行成绩统计分析表》交所在系部。各系部汇总并填写分析报告后交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负责汇总全校学生操行成绩。

7、学期末,操行分不及格者,要转为试读生,毕业时操行总评成绩不及格者不准毕业。

8、学期操行成绩在85分以上者,才有资格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9、学生操行成绩分四个等级:60分以下为不及格,60分及以上为及格,75分及以上为良好,85分及以上为优秀。

10、班主任必须如实考核,不得随意更改。

11、学生应该具备基本素质

作为职业院校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一、热爱祖国,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工作热情的高技能人才

二、摆脱依赖,勇于竞争,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动手能力。

三、自强不息,争做强者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四、具有敬业的精神,具备人际交流的意识和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学生基本素质作为学生操行考核的基准,占85分)

 

操行评分表

班级                  姓名                年     

              学年

                   学期

加分项日  加分标准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1.热心帮助同学,互助互爱

加5分

 

 

 

 

 

2.孝敬父母,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加5分

 

 

 

 

 

3.全勤生

加5分

 

 

 

 

 

4.单科成绩列全班前三名

加3分

 

 

 

 

 

5.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团员

加7分

 

 

 

 

 

6.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拾金不昧,受班级以上表扬者

加10分

 

 

 

 

 

7.热爱班级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加5分

 

 

 

 

 

8.热爱劳动,值日工作表现好能长期坚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好

加5分

 

 

 

 

 

9.遵守实习、实验操作规程

加5分

 

 

 

 

 

10.参加各项比赛得名次者,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加10分

 

 

 

 

 

总   分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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