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人社部函〔2022〕2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启动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9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西安技师学院拟在2024年7月下旬举办机械类工学一体化教师(三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试行)》要求,参训教师为全国技工院校教师,且应具有1年以上教学经验并达到所承担工学一体化课程学习任务所需专业技能水平。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24年7月29日-8月4日(28日报到)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0日-2024年7月15日。
三、培训专业、级别
机械类 三级
四、培训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
五、培训内容
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实施、工学一体化课程考核实施、教学场所使用管理。具体的课程安排见附件1。
六、培训师资
开班前由部中心从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库中推荐2名骨干教师作为授课专家和3名骨干教师作为终结性考核专家。
七、培训考核及发证
本次培训采取过程性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说明如下所示:
(一)过程性考核:过程性考核以学习成果及行为表现考察方式进行。过程性考核由2名授课骨干教师评分,评分标准见《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60分及以上视为过程性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终结性考核。低于60分的教师可在1周内向本基地二次提交学习成果,并进行评分,仍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二)终结性考核:终结性考核以说课或答辩方式进行。终结性考核由3名考核骨干教师线上评分。评分标准见《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低于60分可申请二次说课或答辩,并另行组织3名授课骨干教师进行评分,仍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三)培训结果评定:培训结束当天,教师培训基地(师资研修中心)组织参训教师填写《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结束评估表》,组织结业式,并核发培训合格证书。
八、培训费用
请参训教师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培训费和食宿费汇至指定账户(转账时请注明“7月份机械类三级教师培训,xxx学校xxx老师”),如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迟至7月30日前汇款。缴费成功后由西安技师学院开具培训发票。
(一)培训费:3500元/人。
(二)食宿费:300元/人/天(食宿统一安排)。
西安技师学院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西安技师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西安土门支行
开户帐号:3700021809014414214
九、其他事项
(一)参训人员请以单位申报,于7月15日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和个人证件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18717295640@163.com(邮件备注:5月份一体化三级培训+单位名称),报名顺序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报名成功后,西安技师学院将以邮件形式向参训人员发送报名成功的书面通知,报名成功以收到书面通知为准;本次参训人员共30人,额满为止。
(二)参训人员在报到当天需提交附件2、附件3原件(盖章)。
(三)根据课程安排需求,请参训人员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
十、班务人员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15291101799(同微信号)
马老师18717295640(同微信号)
培训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西咸大道东段003号(西安技师学院)
乘车路线:可乘坐地铁1号线上林路站下车C口向东200米,或乘坐公交车59、366、361、801、860、1060、1121、52、13、21路奥林匹克花园站下车路南)
附件:1.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计划安排表
2.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申请表
3.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申请汇总表
4.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开票转账信息统计表
西安技师学院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