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届大专统招学生: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的协议。《就业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三份。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翻印、挪用、转借,否则视为无效或承担相应责任。
我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全面启动,结合工作实际,为了规范《就业协议书》的管理与使用,减少因发放、填写、使用不当等引发的各类问题,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书领取
关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招就中心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统一发放。
1.领取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11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领取地点
C座招生报名大厅(就业窗口)
3.领取方式
(1)到校自取
如需代领,须持委托人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领取。
(2)邮寄
如邮寄需将详细收件地址发至付老师,将统一邮寄(邮费到付)。
4.联系方式
24届统招生可加入QQ群:740798257咨询交流。
联系电话:029-33199016 付老师
二、《就业协议书》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前
注:如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将按照新政策执行。
附件:1.《就业协议书》填写的注意事项
2.《就业协议书》使用的相关事项
特此通知
招生与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3日
(联系人:付佳杰 联系电话:029-33199016)
附件1:
《就业协议书》填写的注意事项
1、“学生基本信息”栏(甲方)。①“专业”填写专业全称;②“联系电话”填写毕业后能联系到的电话;③“学校通讯地址”填写规范: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东段003号;④邮政编码:712000 ;⑤“联系人”填:付老师。到学校招就中心盖章时,毕业生应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否则不予办理。
2、“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栏(乙方)。“组织机构代码”是必填项,“三证合一”的组织机构代码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该代码共18位;
3、表格的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需第一时间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录入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附件2:
《就业协议书》使用的相关事项
1、签约的注意事项: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遵循就业政策规定和诚实守信原则。
①与单位达成的口头意向尽量写入协议中;
②要重视达成意向外的附加条款;
③协议书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是否盖章关系到毕业生档案的去向,请务必在签订协议书时向所签用人单位咨询。
2、违约的注意事项:
违约是指在就业协议签订以后,某方面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要解除就业协议,那么这一方就被判定为违约。对于毕业学生而言,违约一般指:你与单位均已签字,因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就业协议。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体现在违约金方面。违约金按照你与单位签署的相关条款执行,如果没有签署相关条款,具体违约责任将由你、用人单位及学校三方协商确定。
违约补办新的就业协议书具体流程:
①毕业生解约时,必须办理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即原签约单位的书面解约函);
②来校如实填写《协议书解约补办申请表》;
③毕业生凭解约函、申请表及三份协议书原件(用人单位白联无法取回,需在解约函中注明)到招就中心领取新的协议。
3、遗失补办的相关事项:
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就业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若因特殊情况需补发时,请按如下流程办理:
①来校填写《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②由毕业生本人凭申请表到招就中心领取一份新协议书;
请注意:遗失分空白协议书和已签协议书遗失两种:协议书丢失时未签约,申请时应在申请表中写明协议书编号等内容;协议书丢失时已签约,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已与何单位签约,在换发了新协议书后,请及时与单位联系,重新签订。
特别说明:对于毕业生因违约等原因而谎称协议书丢失的,将按照校规校纪予以处分;对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4、损坏、更换的相关事项:
如果协议书在保存过程中不慎被损坏或者污染,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毕业生可持原件到招生与就业服务中心更换。
注:如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将按照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