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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招租竞标公告
2019年07月19日 后勤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需要,我院决定将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桃李路路东商铺部分店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租竞标。

一、店面概况

本店面位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桃李路路东,面对白桦林印象小区,面积详见下表。

序号

资产名称

面积㎡

备注

1

下1号,上1、2、3商铺上4商铺

663

2

下2、3号商铺

262

3

下5号商铺

131

4

下6号,上5、6商铺

406

5

7号商铺上下

268

6

下8、9,上8号商铺

393

7

上9、10,下10

393

二、竞标方式:公开竞标;以报价、经营项目为主要评价依据,择优选择。

三、竞标须知:

1、报名者应缴纳竞标保证金4000元(肆仟元整)。

2、本招租店面不得经营网吧娱乐、有碍于学院教学及周边居民生活的噪音与环保污染项目,以及行政法规许可以外的项目。

3、竞标保证金提交办法:竞标方须于2019年8月5日12:00前将保证金足额交到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以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收款凭证作为竞标报名的重要依据之一,不得缺失。未中标者退还竞标保证金;中标者的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竞标者中标后单方弃标,学院将没收竞标保证金。

四、评标办法:

1、 根据各报名人报价,当场开标,以报价、经营项目为主要评价依据以最高得分者为第一中标人;若最高价出现2个以上相同报价,则按以下方式确认中标者:

1) 相同报价者重新报价,所报价格不能低于第一次报价;

2) 若第二次报价还有相同最高报价,则进行第三次报价,所报价格不能低于第二次报价;依次顺序类推。

2、 第一次报价应在A4纸上写明报价人全称,标明每月承包费(人民币),加盖公章,密封在信封里。信封封面名称应予报价单上的名称一致。

3、 第二次及后续报价应明确报价金额、单位,并按照要求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4、 学院保留再次报价,以及宣布本次竞标无效的权利。

注:报价表详见附件1

五、其他说明

1、承租者如无法在竞标结果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与西安技师学院签订相关租赁合同,视为自动弃权,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安技师学院将另行确定第二承租候选人。

2、中标者的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保证金在竞标结果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收据退还给本人或本公司。保证金不支付利息,收据缺失视为自动弃权。

3、本出租房不得用于违规违法经营活动,违者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店面,并没收保证金。

4、中标者在签订合同后应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证照,证照以及店面名称均不得以“西安技师学院”冠名。

六、招租年限

商铺租期期限为三至五年。租金每年比上一年递增5-10%。

七、租赁期满(或中途停止租赁)的交接处理

1.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所进行的所有与房屋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和拆走。可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理,招租人不予折价接收或强制下一承租人接收。

2.承租人必须在约定的租赁期满的一周内将所有租赁房屋交回招租人,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3.承租人租赁期满进行房屋移交时必须保证室内设施运行正常,门、窗、玻璃及装修完好,否则视为违约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租金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八、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 在法律和合同规定范围内有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权利;

2) 经西安技师学院协商同意的其他内容。

2.义务:

1) 依法经营;

2) 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租金每季缴纳一次,先缴后用;

3) 店面的装修由承租人自行出资装修,装修方案必须符合消防要求,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具体装修方案必须征得招租人同意并接受监督;

4) 必须加强安全防患意识,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坏,必须负全额赔偿责任;

九、招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 按时足额收取租金;

2) 对承租人经营中出现的违规或违法行为进行书面告知、制止、提出限期改正,在不改正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停止租赁;

3) 对承租人的装修负责审核,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

4) 在合同规定范围内核准承租人的经营项目;

2.义务:

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承租人的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对承租者的合理化建议给予重视。

十、违约责任

1、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租金的,招租人按照每天0.1%收取违约滞纳金,直到交清为止。超过二十天未交清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停止租赁;

2、承租人由于各种特殊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停止租赁,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招租人,招租人不退还承租人已缴租金,承租人需缴纳两个月租金给招租人作为违约补偿金;

3、承租人出现转租,分租视作违约处理,招租人将收回所租赁房屋,不退还承租人租赁保证金和已缴租金;

4、承租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对外装饰和外环境进行改变或破坏的,视作违约处理,必须在招租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恢复原貌。承租人不予按时恢复的,由招租人安排恢复,其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5、承租人不按规定履行义务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租赁店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6、承租人自行缴纳水电费、物业费、卫生费,并承担由于自身经营产生的行政处罚等费用;

7、招租人由于国家政策、征收、征用或上级主管单位收回,以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不按违约处理。招租人按实际天数退还承租人已缴交但尚未履行合同期间的租金,但不负责店面商品的处理,承租者必须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的一个月时间内将店面交给院方。

十一、有关费用的处理

1、承租人在装修期间和经营活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电费、卫生费、由于自身经营产生的行政处罚等费用概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2、经营期间的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内部设施和装修费用概由承租人负责。

十二、报名事宜

1、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8月5日;

2、 报名方法:竞租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 独立法人资格的竞租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证照副本及复印件(年检合格,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2) 自然人竞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竞租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一旦发现拒绝报名,并且招租方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三、开标时间:

2019年8月 6日上午9:00在2A155室

注:若有更改将提前电话通知各合格竞租人,各竞租人报名时留下的联系电话应保证能随时畅通。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安技师学院新校区2A168室

联系人:雷亚

电话:029-33199130 13679224076

后勤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5日

附件【附件1:商铺报价格式.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法人委托书格式.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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