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电集团公司培训中心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视同课时认定管理细则
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专技教育)视同课时的认定,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中国西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职责分工
1、视同课时的认定由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西电集团公司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西电集团公司培训中心是西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视同课时认定的唯一管理机构。
2、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视同继续教育项目计划的申报,以及本单位人员视同课时认定资料的初审。
3、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个人视同课时认定资料的提交、费用缴纳和相关配合工作。
二、视同课时认定的时间安排
为便于专业技术人员视同课时认定资料申报,尽可能地减少对正常工作的影响,规范管理视同课时认定工作,每年视同课时的认定分三次进行:每年三月份、八月份和十二月份。培训中心专技教育办公室具体受理时间为每周二、周四、周六的9:00-16: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三、年度视同课时认定限定
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课时要求精神,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合实际需要,每人每年视同课时不得超过专业课时的30%,即:16课时。当年度视同课时不予跨年度认定。(本条规定从2013年起开始执行,2012年度暂不受限制。)
四、视同课时认定的程序
视同课时认定工作的程序分为:提交项目计划→培训中心提交陕西省人社厅专技处备案→填写《视同课时认定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资料→单位对资料初审→培训中心审核认定→资料存档及信息反馈。
1、提交项目计划
1)、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每年三月份、八月份和十二月份将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视同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及实施情况提交西电集团公司培训中心。
2)、非单位组织的个人参加视同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在每年八月份和十二月份提交西电集团公司培训中心。
2、培训中心提交陕西省人社厅专技处备案
培训中心对各单位提交的视同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及实施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专技教育规定要求的项目整理后,提交陕西省人社厅专技处审核备案;并将备案同意后的视同继续教育项目公示。
3、个人填写《视同课时认定申请表》提交有关资料,单位对资料初审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陕西省人社厅专技处备案同意的“视同继续教育项目”,填写《视同课时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整理相关资料,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初审后,提交西电集团公司培训中心专技教育办公室。
4、培训中心审核认定
西电集团公司培训中心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视同课时认定申请表》及其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在受理10个工作日内确定符合专技教育要求的视同课时项目及课时量。
5、费用收缴及课时登记
西电集团公司培训中心对确定符合专技教育要求的视同课时项目及课时量,及时通知申请人办理缴费后,予以确认登记课时。
6、资料存档及信息反馈
根据专技教育管理需要,西电集团公司培训中心未参加专技教育人员建立“个人专技教育档案”。所有视同课时认定资料必须存档待查,存档期限一般为2年。
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视同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及实施情况资料归入单位专技教育档案;个人申请及其资料归入个人专技教育档案。
7、个人专技教育视同课时认定期限
考虑到部分科研项目等视同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及实施情况有可能跨年度进行,视同课时的认定期限为规定如下:
1)、参加培训、发表论文、专技教育授课、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参加国内外学术讲座或学术会议、等一般性视同继续教育项目,以及当年完成的科研项目,视同课时的认定只在当年有效,跨年度无效。
2)、跨年度科研项目,以验收完成当年月份为准,10月份前完成的项目当年有效;10月份包括10月份完成的项目次年内有效,跨年度无效。
3)、其他特殊项目,须由单位提出书面说明,培训中心备案同意后执行。
五、视同课时认定应提交的资料
按照不同的视同继续教育项目分别提交资料,各类视同继续教育项目应提交资料详见附表二《视同课时认定资料明细表》
六、费用收缴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收费规定,结合西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际情况,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个人档案管理及视同课时认定资料审核费用收费标准及具体办法,以届时通知为准。
七、其他事项
1、本细则经西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从发布之日起试行。西电集团公司培训中心将认真、规范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修订完善。
2、本细则由西电集团公司培训中心解释与修订。
点击下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视同课时认定申请
点击下载:视同课时认定资料明细表
西电集团公司培训中心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