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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派遣程序
2008年11月14日  

技工院校就业派遣程序

一、毕业前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表:《就业意向表》一式三份,由学生本人填写,用人单位盖章后连同技校录取通知书一并交就业办。

二、就业办编制就业计划,于每年7月份上报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三、每批派遣前就业办制作《派遣审批表》(一式二份)由主管领导审批。

四、填写《就业介绍信》,并持《就业意向表》、《技校录取通知书》前往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派遣。

五、学生到校签领《就业介绍信》、《就业意向书》(一份)、《录取通知书》,并交单位报到存档。符合转入西安市户籍条件的,到保卫科办理转户手续。

六、若需改派,须持个人改派申请、原《就业介绍信》及《就业意向表》、新单位《就业意向表》,并于1年内到校申请办理。

 

普通高校大专生就业派遣程序

一、每年6月底前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并经用人单位及学校盖章,单位、学校、学生各留一份。学校根据就业协议编制就业计划,制作数据库,上报省教育厅,集中办理派遣。

二、学生到校签领《就业通知书》,并在一个月内前往单位报到。

三、有关户籍的规定:西安市生源的学生,签约单位为中央或省属企业,派遣时直接申办《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将户口转入单位。非西安生源学生,由单位向市人控办申请西安市区户籍(需持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养老证明、就业通知书等材料)。

四、改派:派回原籍的2年内可改派,派到具体单位的为一年。所需材料:①、原单位退函(派回原籍除外),②、原〈〈就业通知书〉〉,③、新签的〈〈就业协议书〉〉或接受函,④、个人改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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